关于对姚丽华同志进行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2025年第7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相关要求,经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审定,自2025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对姚丽华同志任校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院长期间(重点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基本情况,也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弘德楼411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86398760
审计处处长联系电话:86395750
电子邮箱:sjc@jxstnu.edu.cn
审计处
2025年4月30日